只是對于香港股市和阿里來說,這次的上市成為了雙向選擇。不像7年前阿里上市時香港股市的熱烈歡迎,實際上當時的阿里同樣存在所謂的合伙人制度,這在我看來并不能成為真正爭論的焦點。
阿里巴巴集團CEO陸兆禧忽然公開宣布,“今天的香港市場,對新興企業的治理結構創新,還需要時間研究和消化。我們決定不選擇在香港上市。”這是阿里巴巴集團管理團隊次就IPO相關事宜作出公開表態。
陸兆禧現在放棄赴港上市的表態,基本可以忽略,那是忽悠港府,忽悠媒體用的公關手段,阿里巴巴的真實意圖,還是要去香港上市。因為只有香港才能給阿里高市值,才沒那么多法律訴訟,才能不需要阿里調整自身股權結構和治理體制。